我因离异去年小孩从江西转到成都锦江区我户口上,户口区域本在锦江区实验小学就读,因离家近去年就在菱窠路小学读,学校要求缴四万元区域费。因我离异又是无业,请问可以减免这笔费用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区公办中小学校严格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公办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教财〔2019〕11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您所反映的“缴区域费”,在上述文件中无该收费项目,经核实,成都市菱窠路小学未收取“区域费”。锦江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
以上情况于2021年9月18日11:14时,与您联系,您已知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