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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村级小学校舍交易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7 23:35 已回复

同志你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村有一所小学,十年前已经关闭,目前校园空置(为村集体资产),校园包括校舍和操场。最近村上准备将校园(校舍+操场)整体出售,我想买下来作为住宅,后期进行改建扩建。想咨询几个问题:

        1.这种校舍、操场能否个人购买?需要履行什么程序或者手续?

        2.个人购买后能否办理产权证,产权是什么属性的?如果可以,是只有校舍能办理还是校园所有的面积(包括操场)都可以办理?

        3.后期能否按照宅基地进行建房?如果可以,是只能在原有校舍地基上修建(校舍面积较小,操场较大),还是可以根据户口人数占用操场等其他区域建房。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05 08:5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打算购买百和镇排楼村小学空置了10多年的校舍(含操场)后进行改扩建,现咨询:该校舍、操场能否个人购买?需要履行什么程序或手续?个人购买后能否办理产权证,产权属性是什么?后期能否按宅基地进行建房?如果可以,是只能在原有校舍地基上修建,还是可以按户口人数来建房”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与您通话了解到,今年9月百和镇排楼村打算出售该村空置了10余年的村小学校舍(村集体资产),该村小学校舍未办理产权证,后因价格等问题,双方未达成交易。
二、回复意见
(一)未申请首次登记,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与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即经了解,你准备购买的校产未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土地使用权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即需该村小学校校舍权利人先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二)关于办结时限
经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优化,在申请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不动产首次登记与转移登记均分别可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关于申请登记主体
1.首次登记。因该村小学校舍属村集体资产,所以权利人主体是百和镇排楼村委会,其首次登记由百和镇排楼村委会单方申请办理。
2.转移登记。百和镇排楼村委会出售村小学校舍后,应当由百和镇排楼村委会与购买户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购买户可授权委托百和镇排楼村委会办理,也可由百和镇排楼村委会授权委托购房户办理。
(四)办理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现场打印);
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5.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6.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7.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等。
(五)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2)因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的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权属转移材料、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5.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凭证;
6.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六)相关事项咨询建议
该校舍、操场能否个人购买,需要履行什么程序或手续的问题以及购买后能否按宅基地进行建房等相关问题属县农业农村局的职能职责,建议由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对接回复。
(七)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税费缴纳相关事宜咨询泸县税务局窗口(0830-8182172);房屋交易买卖相关事宜咨询泸县住建局交易窗口(0830-8187725);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电话:0830-8190001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县不动产交易中心,电话:0830-8192964。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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