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领导,您好,本人有位于都市阳光底楼的房屋一套,房屋目前正在重新装修,9月17日早上9点半接到工地工人电话,告知城管执法人员协同投诉人,到达工地,对封闭后的阳台正在进行拆除工作,我9点40达到工地,城管执法人员早已经拆除完成,告知我投诉人投诉封闭阳台属于违规行为,必须拆除。我本人作为房屋业主,在整个小区都存在封闭阳台的情况下,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物业同意后对自己私人产权的阳台进行封闭,城管执法人员到场后,没有通知物业,保安,业主,更没有现场勘查记录后下发停工通知书,就伙同投诉人,违规执法,违规拆除。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城管执法大队应是人民群众坚强的后盾,是党和政府一线形象地展示,为何投诉人区区几句话,就可以跳过法律程序,跳过了解情况,签发停工通知书,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甚至跳过找业主物业核实情况,就擅自执法,投诉人究竟是有谁做保护伞,如此猖獗,至法律法规而不顾,三言两语说动人民的执法大队。希望领导能核实情况,盼答复。
网友:
你好,2021年9月17日,柏杨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柏杨中路都市阳光小区有人侵占公共面积进行违法建设。执法队员立即到达现场,发现有工人正在对底楼阳台进行封闭砌墙。根据规划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正在修建的违法建设,按照发现即拆除的原则,执法队员及时进行了拆除处理。2021年9月22日上午,大队执法队员对该业主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得到该业主的认同和理解。
联系人:冯望 电话:2423020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络发言人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