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投诉
尊敬的领导:我一活动中心的文化娱乐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近七年了,得到了上级、协作社区及广大辖区居民的肯定和喜欢。我所反映的每一个字,保证真实无虚。近七年工作成绩有目共睹,具可查实。工作近七年,保险只买了三年,一年一签霸王合同,拿工资却按天计算的零时工,加班无工资、节假日三倍、周末二倍、更无从谈起。平时活动中心由我负责,安全、活动、培训、检查、展演等历年完成都是成华区最好的。凡是重活污活加班加点都是我一人在做(因无工资,其他人都不会加班)。疫情期间,场地维修等停工无工资补贴,还得值班。今年5月8日活动中心停工两周维修,我决定合同期满辞职,几次找领导依据劳动法协商无果(押工资不允结账,不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反映的问题可通过单位其他员工或社区居民了解核实。《劳动法》一规定的:
1)加班费、误歺费、出行办公车马费、协调工作电话费。
2)周末二倍、节假日三倍工资。
3)五险一金,辞职补偿。(社保局须开证明)。
领导乱找借口,流氓无耻到令人发指。投诉后,接街道通知:纠纷核实,无法处理。使领导气炎更加嚣张,叫我找律师打官师都不怕。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反映的诉求已收悉。按相关处理规定,我们将转成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理,并要求他们将处理结果向你回复。同时,我们也将跟踪你反映诉求的处理情况。感谢你对四川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