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市长严卫东 » 恢复户口打新冠疫苗,特殊情况可以加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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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恢复户口打新冠疫苗,特殊情况可以加急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7 00:05 已回复

你好,市长
我是江苏徐州的,妈妈刘仁秀户口原籍(高穴派出所)注销了,我2021年9月2号因为妈妈没有打疫苗我们只能带着核酸检测报告来到庙坝暂住,9月3号就开始准备恢复户口的材料,9月6号在派出所采集村民证明,9月8号户籍民警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叫我们找所长签字,当时所长不在开会去了,我就一直等到13号,去户籍室民警说把材料放下等所长在,找他签字,我就回家等着,今天16号民警打电话说还有俩个材料不齐还需要补充,我明天去准备需要的材料,那就赶不上工作日,而且加上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太长了,因为我和我妈一起过来,现在已经半个月了,家里还有俩个小孩在上学现在吃饭都是问题,还有妈妈新冠疫苗还没有打,希望领导帮忙能不能给我妈妈的恢复户口问题加急解决,叫我妈妈也打上疫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竹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4 11:42

网民朋友:
您好!
您提交的“外出多年恢复户籍的问题”来信收悉现就您提出的恢复户籍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您于2021年9月8日到大竹县公安局高穴派出所申请恢复户籍。通过走访调查,目前已翻阅了常住人口登记表,调查询问了村干部和邻居,并对您的基本情况和身份照片进行了辨认核实。
按照《全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十章第八十条第二款:办理需要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审核)的户口登记事项,各环节的工作应当在以下时限内完成:(1)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区)级公安机关。(2)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审核)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审核)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3)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为了能方便您的出行,我们将尽快完成调查和审批工作,若您还有其他关于恢复户籍方面的问题详询电话:0818—677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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