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施书记:
25年前我父亲三星镇(现栖贤街道)天灯街买下一块土地建房,不动产证标注为国有土地出让。20年后三星镇旧城改造,国有性质的土地全部参与拆迁,唯独天灯街以北的房子拥有国有土地证照却不能拆迁。政府告知该路段是集体土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当年把集体土地当成国有土地出售给百姓,导致现在我们无法享受相应的国家政策,为什么要我们来买单?目前这个街道被拆的又破又烂,每年只涨水必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栖贤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天灯街以北的房子是因为没在规划区域内,所以暂时没有拆迁规划。
此复
金堂县人民政府栖贤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