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7月25日被自称是四川抖豪传媒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以抖音官方MCN机构入驻邀请,能够提供短视频指导,带货视频,并且能进行商品返佣为由添加微信,并于7月30日,支付4500元加入
然而加入后的服务颠覆了本人的认知,存在大量的虚假宣传,整理如下:
宣称自己有专业的摄影团队,制作专业的产品视频,合同承诺为原创视频,并且发送一些视频予以佐证,实际情况是他们发布的所有作品都能够在抖音以及其他互联网平台上搜索到,且早于其提供视频的时间,更为关键的是其提供的视频质量极差,作为普通人而言,都能看出此类视频制作成本极低,毫无价值
然而本人提出质疑,对方已发错为由搪塞,后经证实确实是他们的作品,又改口此类视频仅作为前期养号使用,后期作品会不一样
且当初承诺的一对一原创视频也变成了一对N,称视频为公司原创,但否认量身定制,也就是说,同款视频他们可以发给所有N个学员来发布,如果是这样,在内卷的情况下何来流量和销量,所有这些都是交易欺诈的行为
基于以上事实依据,本人有以下几点诉求:
1. 对方服务与合同承诺不符,虚假宣传交易欺诈,应全额退款
2. 对方签订合同后未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存在偷税漏税嫌疑
您好,经我局工作人员对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西珠市街10号的四川抖豪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在注册地经营,该公司已于2021年8月23日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