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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古蔺县:修公路野蛮施工 困难群众民房成危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6 19:3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巫治发,是泸州市古蔺县黄荆镇黄荆社区三社人。现含泪向领导反映我家房屋被破坏成危房一事。

2020年10月,古蔺县星火交通开发公司在我家门口改建水泥路面工程时,因为用机械破碎水泥路面时,强烈的震动造成我们房屋的路面先是出现了破裂,我们随即进行了阻挡,可施工方根本不听劝阻,仍然继续施工。随后我们的房屋也开始出现开裂,断裂等严重后果,成了危房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我们找到施工单位要求进行赔偿,可他们只答应赔一万元。可我们的房屋已经成了危房,必须拆除重建,我本人有严重的痛风,经常住院,女儿又未成,妻子也是体弱多病。我们当年好不容易在亲友们的借资下,才有了属于自己的安身之地,可现在旧债都没还清,又遇上房屋成了危房,我们夫妻俩根本无力再重建房屋。

现在我们一家五口老小住在这个危房里面,害怕房屋会随时垮塌,天天是担惊受怕,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恳请领导过问,解决我们一家的住房重建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14 17:38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修公路野蛮施工 困难群众民房成危房”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施工方于2020年8月至10月对黄荆至界牌公路路面进行破碎,破碎至K3+500(房屋前后)时,您要求施工方注意施工,施工方考虑安全原因,作业人员将多锤头破碎改为挖掘机破碎。破碎工作完成至今年年初,未曾收到您反映房屋受损问题。年初,黄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全镇房屋进行排查,您的房屋被定为D级危房,您随即向施工方反映情况并要求施工方对您的房屋进行拆除重建。施工方与黄荆村委联系后初步判断房屋产生裂痕原因为该房在修建时地基属于在松散土质用块石浆砌,未采用地圈梁处理,地基不稳,产生不均匀下沉。后与您进行多次协商未果。
2021年9月18日,村委再次组织施工方与您进行协调,初步处理意见为施工方出资2万元进行补助,但您不同意处理意见。2021年10月6日,施工方再次与您进行协调,在村委的共同参与下,您与施工方签订了处理协议,由施工方出资2万元及部分砂石、水泥,协助您完成新居的修建。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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