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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中介房邻居签合同未核实清房产,定金乱扣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6 18:47 已回复

我方于2020年11月1日通过位于润扬双河鹭岛房邻居中介张瑞阳购房此小区一住房,签约当天中介方未核实清房产信息,导致房屋最终无法履约。签署合同当天,出售方未带产证原件到场,我方要求定金全额托管,在过户后进行解冻,中介表示同意,而实操过程中,中介方借用合同的多张性与复杂性,自行把定金转为出售方佣金后隐瞒引导我方签署完合同。

且中介方不负责任,前期一直要求并劝说我方用首付款为业主结按,我方多次表明拒不同意,否则可不购此房,但我方自行提议,同意”定金+首付款均全额监管”,过户时解冻,中介方最终表示业主也同意。


细数该成交中,房邻居中介的各种不作为与欺瞒行为:

1、签约前后未核实清楚房屋信息,未尽职(抵押信息、抵押金额、产证信息等均核实有误)。试问:专业何在?

2、签约现场业主未带产证,我方要求定金进行托管在过户时解冻,却最终隐瞒我方操作为将我方定金转为自行中介费,先满足自行需求。试问:诚信何在?

3、后续过程极度不负责:整个后续过程中我方要求联系业主要求履约,中介方多以”联系不上“、”你联系了么“为回词。试问:服务尽责何在?

4、我方多次提出解约时:中介方以”业主不出面“、”业主不解约“、”不建议你解约“等不合理建议,导致房屋不仅成交不成,还导致购房损失,不仅现政策首付增加,利率增加,且所担搁的机票也多,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与精神损失。整个后续过程经纪人参与到4月底后就未再出面,店长5月开始接手,至到本月中旬总监才介入。             试问: 客户至上又何在?

5、本月最终经过于中介协商,中介建议并自行拟定了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为:”中介方自行垫付退还我方全额定金,然后再由中介方自行向出售方追诉“。并由中介方通过契约锁完成了几方合同的电子签协议签署。合同签署完后,中介方又表示反悔,不进行退还,并再次要求我方自行向出售方追诉。     试问:房邻居出尔反尔,诚信又何在?

6、中介方表示”经纪人辛苦了“,应该收取中介方。那么试问,中介方的不作为,不负责,不合理建议导致的的损失,我不辛苦? 

 试问:同理心,换位思考何在?

7、出售方电联中介,表示无力承担1.2万费用,愿意承担1K-1.2K ,希望中介方退还我的定金,中介方不予。同时,出售方与9.15日向中介寄回收据,9.16日中介也已收到。


一个未按照客户需求,私自操作把客户提出”定金全额托管“的诉求,变更操作为扣划为出售方佣金,且后续过程中不作为,不及时,建议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经纪人自行也表示对不起我,影响了我,然而房邻居的各位处理”领导“却理直气壮。

既然出售方只能承担这么多,同时又配合退回了定金,中介却处处为难,不断引导我让我起诉,理由何在?难道我的损失不是损失,为什么要让守约方变被动?

现希望政府相关领导给予该中介约谈与合规管理,并退还我方本要求全额托管却被操作扣划为出售方佣金的余下的1.2W定金。

盼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4 15:16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与房邻居中介机构及房东签订了三方订购协议,针对您希望取消协议退还定金一事,您可与房东及中介机构自行友好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已多次协调该中介机构主动与您沟通联系,妥善解决您的合理诉求,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解释和服务工作。
若该中介机构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请您向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依据,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已于2021年9月22日11时25分与您取得了联系,就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在此,感谢您对新都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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