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你好
我是中江县太安镇玉华村的村民,但长期居住在德阳,今天我想咨询“关于乡间修建水泥路多次叫投款事项是否合理”。事件是:老家铺设乡间水泥路第一次村长叫捐钱在2015年左右,当时村长叫每人按800元左右投钱,承诺水泥路从太安镇修到玉华村1组沈家湾至,然而到施工结束后,硬化路面到沈家湾相距1公里左右未硬化,村长就以款项不够为由直到今日未硬化,这月突然接到老家村长电话要求我们村民强制每人再投1000元左右把剩下1公里左右泥路硬化。请问是否合理。补充,期间还以路边部分加宽要求我们全村又投了90元/人款。一段路,多次叫村民捐钱,以后还不知道又以什么理由叫投钱。
请领导明示,农村这种现象是否合法及合规。
亲爱的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您所在的玉华村第一次村民集资是2008年畅通工程,修建由福寨村路口到玉华村1组肖光德处的村道,玉华村村民人均集资605元。2.2018年应广大玉华村村民意愿,人均集资45元,国家一公里补贴12万元,对村道进行加宽。3.村道至沈家湾路段属于社道路,距离约500米,按照2021年县交通局最新道路修建补助标准,3.5米宽道路一公里最高补助30万元,500米社道路1组村民需集资8万元左右。村委两次召开社员大会,在家参会的1组村民一致同意按照路程远近分梯次集资,最高1人需集资1000元.
经查实:您所反映的多次集资问题,是村道和社道修建的问题,玉华村道路修建是严格按照标准动员村民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