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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洪水进屋,灾情后损失谁承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6 08:44 已回复

广元市剑阁县公兴镇石马村一组15号,在2019.2020.2021年三年时间内连续被家旁边大水沟从山上下来的洪水进屋,每年都造成很大的损失,家里找了村里的队长,书记,也找了镇上派出所报警来了解情况拍照,但是都没有得到任何处理,报警后通知村上书记来看一眼,书记还要说我来看一眼就是情分,我不知道谁能给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这样的自然灾害每年来好几次,家里冰箱坏了一台又一台,粮食堆在地上全部被水泡,村里每次找过去都说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让我们自己去改沟渠,我想请问村上的沟渠我们老百姓拿什么资格去改,或者说这个事情到底哪个政府部门可以给我们一个建议,告诉我们该怎么做,不知道这个问政四川能不能有用,如果有用,我感谢政府,感谢国家,如果没用,那只能继续被自然灾害迫害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4 16:50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您母亲房屋遭遇洪灾情况属实。9月16日接到您母亲住房受灾消息后,镇村干部第一时间赶往事发地核查灾情,受灾房屋为砖石结构,因其房后排水沟渠道狭窄,走向不合理,加之房屋侧边排水暗渠用的50cm涵管,暴雨时涵管直径过小,且房屋距347国道10米左右,住房院坝低于347国道路面,极易积水,以上三个因素导致暴雨时,排水不畅水漫入屋内,但不会造成房屋结构性损毁,正常降雨时并不会出现水漫入房屋内情况,现场也与您取得联系,进一步确认事件属实,并作出处理方案:一是对您母亲房后一条约30米,狭窄、走向不合理的沟渠进行整治,修建雨形渠,确保排洪通畅;二是将其房屋侧边20米长的涵管更换为直径为100cm的涵管,人工开挖10米土渠,以解决过水不畅的问题。但您与您父母要求,必须先解决347公路开挖,方同意施工的问题,我镇已向县交通运输局汇报,共同商讨解决措施。目前排水沟渠整治还未进入施工阶段,待协商一致后立即动工。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26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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