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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龙王庙10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6 00:31 已回复

玉成乡龙王庙10组(原3队)通过投票选举的队长,是否具有法律保护,在经过一个月后村上有准备重新选队长。村上当官有不回答我们的问题,群里问也不说,这里面是否有什么内幕,据说上任队长拒绝交接工作,有很多资金流向不清楚不公布。
既然是社员选举大会,那么我们社会选举出来的就应该作数,不能因为某些人或者某些事而去否定那么多社员的决定,毕竟一个社不是代表的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家庭。
请维护我们社员的权益,不能因为村上某个事或某个人的就直接否决了我们合法选票,如果做不到公平。我将继续上报。
不用给我打电话调查清楚了,就在上面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2 16:0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一、关于“群众选举的队长被撤销”一事的调查情况。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民生办工作人员经过走访群众和查阅选举档案了解到,在2021年3月30日龙王庙社区第十居民小组召开的居民小组长(即群众所称的队长选举会)换届选举会上,该居民小组成员刘某彬获得赞成票94票,超过当天到会的160人的二分之一。刘某彬本人及当日参会群众便据此认为刘某彬“当选”为龙王庙社区第十居民小组组长,刘某彬也以“队长”的身份开始开展工作。2021年7月26日民生办工作人员在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换届资料归档情况的例行检查中发现,龙王庙社区第十居民小组对年满18周岁人员统计存在漏统现象,导致对应参会人数的计算不准确。经检查人员核查龙王庙社区第十居民小组户籍资料和选举资料,截止2021年3月30日,龙王庙社区第十居民小组实有年满18周岁人员303人,工作人员误统为238人,选举当日实际签到参会人员160人。实际参会人数未达到应到会人数(303人)的三分之二。玉成街道民生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召开居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居民小组18周岁以上村民的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居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的规定,对本次选举结果作出不予备案确认的决定,并要求龙王庙社区择机另行选举,在新任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之前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指派一名社区干部入驻第十居民小组代理日常工作,推动各项民生事务。
从上述调查情况来看,龙王庙社区第十居民小组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居民小组长换届选举会,由于没有达到法定参会人数,不具备开会条件,会上所通过的选举结果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不存在“群众选举的队长被撤销”问题,而是一个选举不成功需要择机另行选举的问题。
二、关于“原队长拒不交接和资金去向不明”一事的调查情况。经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财政部门查实,玉成街道已经实行“社账村管、村账政府管”的财政管理制度多年,龙王庙第十居民小组的账务一直由龙王庙社区居民委员会在代管。在2021年3月30日选举结束后的次日(3月31日),龙王庙社区居民委员会于便在社区办公室召集原队长袁某刚和“新任队长”刘某彬进行了账务交接。交接结束后,“新任队长”刘某彬将结账账目张帖到到公示栏进行公示。因此,不存在您反映“原队长拒不交接和资金去向不明”的情况。
以上情况由于您要求不需部门联系,故通过平台回复您。如有未尽事宜,请您到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民生服务办详细了解相关情况。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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