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草池集体村6组这个月出生的新生儿可以安置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简府发【2017】26号文件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二)点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生育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子女,可纳入征地应安置人员范围。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17日10时27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