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施书记,您好:
四达投资案事发已过五年,公司法人何健也已服法,原四达投资平台已无法登录,特别是外地投资者已无任何信息来源,作为一个外地投资人我想问一问,案件受理司法部门对保护投资人权益是否予以考虑?外地投资人如何申索已投资金权益?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法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法院依法充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但执行案件的执结受客观因素影响,您可以积极主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且多与承办法官梁勋沟通,以利案件早日顺利执行,联系电话:85310957。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22日10时47分联系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