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一名归国人员,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要求的隔离防疫政策。在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问题上被困扰了将近半个月,在到达集中隔离酒店的第一天被酒店告知不能在酒店多停留7天代替居家隔离,联系了所有的酒店都说不接受居家隔离,后准备租房半月到一月来进行隔离。在取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联系了所属社区,社区工作人员推脱说他们无权利决定是否能接受隔离,要小区物业同意才可,后询问物业,物业当天紧急出通知说不允许入境人员进行居家隔离。
我询问了律师,物业无权利拒绝居家隔离,那么社区是否在推卸责任或者打马虎眼?如果不接受隔离为何不直接告知而要反复踢皮球?当日社区工作人员,长城社区居委会(青羊区文庙西街)一位姓吴的女士,全程方言,言词犀利,话语中全是不耐烦。自入境以来所有工作人员的细心耐心都令我倍受感动,遇见这种情况着实让人心寒。
另外,根据政府规定,无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可以进行集中隔离,而据我了解社区也无权拒绝接受隔离人员,然而集中隔离地点和社区管辖内酒店均拒绝接受。想问在隔离政策上是否有变动?是否应当造成现在无人管理和接受的局面?能否更细致化的管理不要让隔离人员一家一家酒店挨个打电话询问?
此人打电话来社区咨询,她本月17日解除集中隔离要到小南街123号(冠城三期)进行居家隔离问社区好久去接她。问她是三期哪家业主她回答不出来,最后告知她自己家不方便居家隔离在冠城三期租的房子。据了解前期三期有个别业主家接待的尽是国外的在此居家隔离,小区业主打电话到社区投诉过好多次了。工作人员就告知此人只要小区业主和物业同意你在此租房进行隔离社区没意见。到时会有人来接你回租房处的,回来后若有需要你提供的个人信息的话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你的。
少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