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退休少算四年多工龄 ,按人社局的要求提供了工资表(加盖了公章),还有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买断工龄那上面清楚地写着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可事情都过去了两个月了 ,一直没得到一个结果。请问到底是哪里的问题。能提供的都提供了。非要让我证明我妈是我妈。现在的老百姓办事也太难了吧!!!!!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我单位已收悉,并及时与你本人取得了联系,现答复如下:经查,你本人的身份证记载出生时间为1971年4月,档案记载1971年5月出生,2021年5月办理了退休手续。本人提交的职工档案中《招收职工登记表》记载:你于1994年6月被四川天歌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收为工人。如果正式招工前在本单位从事不间断的临时工,需要提供此段时间的原始工资表佐证,但你提供的工资表单位为深圳金海轻纺有限公司,与招工单位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