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7月15号之后,销售预包装类食品就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了,但是其他地区都会出具相关的备案通知书,我们在邛崃办理备案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却告知我们,备案后无任何凭证,也不出具任何证明已经备案的文书,不知是否符合规定?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行政审批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新颁布《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已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制,文件未明确是否出具备案凭证,经询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暂不出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其他地区是自行设定的备案凭证。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8740938;028-8874530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