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荣华南路违章搭建无人理会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高新区荣华南路保利心语四期9栋3单元202号业主在屋外搭建钢架、玻璃结构建(构)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规定,高新区荣华南路保利心语四期9栋3单元202号涉嫌违法建设,相关执法人员已拍照取证,并已对其开具《调查通知书》,要求当事人3日内前来接受调查。近期执法中队已对其送达了《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目前处于当事人六个月的诉讼期内,待诉讼期满后,执法中队将依法依规执行下一步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14日15时01分,与您联系告知。如遇类似情况可拨打城管热线电话85133110进行反映,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