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9.13日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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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9.13日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不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3 17:46 已回复

9.13日,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并于10.8日起执行。经计算,新政中的贷款额度计算极不合理,我夫妻二人每月公积金缴存额度加起来为3800元左右,缴费基数加起来为16000元,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4万4千多一点,且均连续缴纳满一年,按照公积金30年贷款利率3.25计算,夫妻双方贷款70万公积金,30年年限,月供为3046.44元,我夫妻二人每月公积金缴存额合计3800元,完全能够覆盖每月的公积金贷款月供,但是按9.13日发布的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我夫妻二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仅为21万元左右,这是否极其不合理?我夫妻二人每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能够完全覆盖70W公积金贷款的月供,并有很多富裕,却只能贷款21万,新政策的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极其不合理,为何不将缴费基数和月缴存额纳入额度的考虑范围?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8 17:51

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成公积金【2021】45号)根据“以缴定贷”、“权利义务对等”的配贷原则,对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精细化调整,调整后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调整后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将与每笔缴存资金的“时间贡献”和“资金贡献”精准挂钩,实现缴存贡献与贷款权益的精准匹配。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实行精细化“双挂钩”,可以更充分地体现制度公平性和权利义务对等,保障多缴长存缴存职工的利益,实现多缴长存多贷。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1年9月16日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满意。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客户服务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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