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某?网格员未上门拜访,未电话联系本人及家属,就删除了我半年前在派出所登记的居住轨迹。事后网格员到家拜访,亲口说只因路过家门口未见其人,就判定为不在家居住。这样为民服务的精神宗旨导致我无法办理户口入户,也因为不能迁户导致我可能工作都不能正常开展,本就贫困的家庭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啊!请问领导就此工作作风工作态度该如何处理,又如何能恢复居住轨迹?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21年2月19日将居住轨迹登记在菜子村3组37号,石板凳街道人口办4月在开展人口双清数据工作时,当时该村一网格的网格员在产假期间,由于该村网格员工作不细心不到位,多次经过您家房前未发现您在家的情况下,主观认为您长期不在家,由此删除掉您的居住轨迹。并在8月20日对您目前居住在菜子村3组37号的居住轨迹登记录入警综平台。对于该网格员工作失误一事,已对网格员进行了严厉批评,下一步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大网格工作管理力度,确保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17日14时4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