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9年在大邑速影健身为我家小孩报名参加游泳培训班,缴费680元,速影承诺保学会,但在2019年学习7天后高烧住院未完成后面的学习。2020年疫情未开放。2021年7月15日左右咨询速影前台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大邑县现目前安全大检查没有开放,当时就加了一名教练的微信,说开放后微信联系,但到8月23日都未接到该教练的通知。2021年8月23日我主动电话联系88211010告知游泳池已经开放可以来学习游泳,我当时就表示为什么未通知我们呢?工作人员说这个要问和我对接的教练,我这边当时就说要退费,工作人员说可以退费,在9月30前到店退费。9月12日我到店退费,但一名男工作人员说这边不能退费,我表示8月份咨询时告知可以来退费,现在又退不了。男工作人员告知现在游泳池还没有开放,所以不存在没有通知的情况。我现在对这名工作人员说的话非常怀疑的,在这名男工作人员接待我之前我随口就在前台问过两名女性工作人员,告知游泳池已开放一个星期了。这个回答前后矛盾,对我存在欺骗。现请求相关部门可以帮助协调解决!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位于大邑县晋原街道邑新大道262号附001号的速影恒温游泳馆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我局于2021年6月15日、7月2日向该游泳馆经营业主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大)文改字〔2021〕第T003号和(大)文改字〔2021〕第T005号,责令成都市速影佳忧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游泳池经营行为,并在限期内前往县行政审批局办理《高危体育运动项目经营许可证》,在未取得《高危体育运动项目经营许可证》前不得擅自经营游泳项目。
关于您的退费诉求,因近期类似诉求群众较多,我局搭建调解平台多次组织诉求群众和速影恒温游泳馆经营业主进行调解。调解初期速影恒温游泳馆经营业主分批次进行退费事宜,调解后期速影恒温游泳馆经营业主表示因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进行退费事宜。
后期我局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均已失败告终,建议诉求群众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消费者权益。
大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