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金堂蓝光翡翠湾二期物业违规收费
2021-09-12 16:32:51
已回复
我在2018年购买的蓝光翡翠湾二期住宅14栋1单元1702号房,在2021年7月6号交房时我去收房但里面的装修问题实在太多我就没有收房,但我有一年的物业费用是交给物业公司了的,但没想的物业公司在我没有收房的同时把我的物业费用收取扣除了,我也像物业反应了这个问题但物业不管我,所以希望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物业费用应该从我收房计算,收取的退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09-16 11:07:13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