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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小区电梯停一个月不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2 08:49 已回复

顺庆区合从街弗莱明戈小区一栋一单元电梯停了一个月了物管也不叫人修,一栋老年人学生居多。回家上学很不方便。忘有关部门来处理下。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3 15:38

“弗莱明戈”业主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网络上反映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电梯损坏许久、楼顶漏水都不维修、补漏的问题,我处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弗莱明戈”小区座落于顺庆区合众街86号,该项目共计263户,合计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现由德阳市中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提供服务。
根据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业主反映的电梯损坏需大修、楼顶漏水问题实用启动专项维修资金范畴,对于小区符合紧急维修确实需要及时启动房屋专项维修金的,包括:屋顶外墙漏水、二次供水、下水管网垮塌阻塞、外墙砖脱落、消防、电梯维修等等,有委员会的小区可先由业委会到市房管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去申请,(无业委会的可选几名业主代表与社区人员一道(此时,社区暂代业委会职责)填写固定表格后,报属地街道办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再回到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最后将相关事项内容在小区主出入口和单元门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若公示期满且无其他业主书面反对就可启用专项资金进行紧急维修。
据中鼎物业负责人解释,由于该楼盘属于十多年前的老小区,质保期已过,开发公司已不再承担维修责任,物业公司收到业主反映后就主动找小区业委会协调维修事项,但业委会一直坚持要求物业公司出资进行修复,不能启动房屋维修资金。在多次与业委会协调无果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向属地社区和街道办递交了书面申请,请求给予协调,但协调效果始终不佳。因启用房屋维修资金需要业主签字或业委会书面同意,导致小区电梯和楼顶漏水的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目前,我处要求中鼎物业在小区积极宣传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政策,呼吁小区业主签字使用房屋维修资金,尽快解决电梯损坏和楼顶漏水的事项。
建议,属地社区继续联系“弗莱明戈”小区业委会,促导业委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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