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彭山区 » 江口水镇欺骗销售,不退房款和定金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求助】江口水镇欺骗销售,不退房款和定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1 23:41 已回复

本人于2021年5月20日通过成都市环球中心展厅的环球融创江口水镇销售人员预订该项目一套100平方米商业合院,5月27日对方销售人员又以房源不足、房价上涨、七天不缴费将取消购房资格等借口逼迫我们将1374561元全部房款缴纳完成。6月27日我们全家人从陕西前往江口水镇项目看房并前往成都环球中心准备签订购房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发现购买房产位于江口水镇地下停车库上方,主卧室的窗口正下方是地下车库的主排风口,小区的强电室就在我们所购房产旁,由于车库存在震动、车库噪音、尾气排放污染及强电磁辐射,我们当场终止了合同的签署,并严词拒绝对方提出的换房条件,并要求对方全额退款。因为该企业使用的欺诈销售方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严重伤害了一个外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这样的企业让人无法再有一丝一毫的相信。在整个看房及购买房产的过程中,江口水镇的销售人员及售楼中心介绍人员均没有提及或告知我们该房产存在以上问题,也未告知或提及该房产下方是地下车库,如果不是我们及时发现,签署合同势必造成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该存在严重问题房产,这属于严重的欺诈行为。我们提出退款要求至今对方以程序审批不下来为借口迟迟不进行退款,利息损失已达万元。购买此处房产资金均为我夫妻向父母和朋友借款,原本是为父母尽孝心和自己养老的居所,现在变成了企业欺诈我们的恶果。原本对四川省美好的生活愿景变成我们家庭的生活灾难。为此特向领导申诉。该企业的错误行径严重损害我们外地人对成都、眉山的良好印象,这样的企业无法担当起四川省明星企业的称号。也严重损害成都和眉山的整体信誉建设。我们恳请政府职能部门,为陕西百姓提供帮助,退回我们的购房款1374561元。我们愿意承担上述事实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能够提供全部的聊天记录,以证明我们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 张宇 610303197606260415 18909174100 谭湘茹 610303198103291628 13709174100本人于2021年5月20日通过环球融创江口水镇销售人员预订该项目一套100平米商业合院,后销售人员以房源不足房价上涨七日内不交情全款将取消购房资格为由,迫使我于5月28日缴纳全部房款1374561元。6月27日我们从陕西前往江口水镇项目看房并准备签署购房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才发现所购房产位于江口水镇地下车库上方,主卧窗口正下方是地下车库的主排风口,小区的强电室就在我所购房产旁。由于车库存在震动、车库噪音、尾气排放污染及强电磁辐射,我们当场终止了合同的签署,并言辞拒绝对方提出的换房条件,要求对方全额退款。在整个看房及购买的过程中,江口水镇的销售人员及售楼中心介绍人员均没有提及或告知我们该房产存在以上问题,也没有告知或提及该房产下方是地下车库,如果不是我们及时发现,签署合同势必造成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该存在严重问题的房产,这属于严重的隐瞒欺诈行为。从申请退款至今我交的房款迟迟不退,请政府提供帮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7 17:06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2021年5月21日认购眉山环球世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眉山市彭山区武阳镇、推广名为江口水镇,房号53-3-1-1商业院子一套。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地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询问开发企业,开发企业表示合同内容已对您展示说明,不存在欺骗销售、隐藏房屋不利因素等行为;根据销售节奏和优惠政策,该批次房源不足,下批次房源上涨,7天未付清一次性房款,无法享受对应优惠折扣均是客观事实,没有逼迫您缴款等行为;开发企业工作人员也为您重选了几套其他房源,无上述不利因素,您均不接受。对您未签约事项,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当场表示歉意。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021年9月13日,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详细告知和解释了相关情况。如您还有疑问,可向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28—37655938)咨询。谢谢您的留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09 09:39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2021年5月21日认购眉山环球世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眉山市彭山区武阳镇、推广名为江口水镇,房号53-3-1-1商业院子一套。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地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询问开发企业,开发企业表示合同内容已对您展示说明,不存在欺骗销售、隐藏房屋不利因素等行为;根据销售节奏和优惠政策,该批次房源不足,下批次房源上涨,7天未付清一次性房款,无法享受对应优惠折扣均是客观事实,没有逼迫您缴款等行为;开发企业工作人员也为您重选了几套其他房源,无上述不利因素,您均不接受。对您未签约事项,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当场表示歉意。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021年9月13日,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详细告知和解释了相关情况。如您还有疑问,可向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28—37655938)咨询。谢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