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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投诉】城南明发广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1 18:56 已回复

城南明发广场一期,交房几年了,房产证一至没办下来。像我们家里遇到困难想处理房子,没有房产证也无法交易。希望你帮帮我们老百姓买个房子也不容易。我现在生大病急需用钱,想把这房子卖了,但没有房产证,我们老百姓根本就无法交易。没房产证的房子也卖不出去。向上面反映了也没啥用。希望你能帮帮我们老百姓,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4 09:35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明发广场一期项目由明发集团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企业正在加快为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目前,企业在对接自规部门完善土地核容相关手续,并同步在开展税收清算工作,待完成后即可提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4 15:38

网友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工作人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城南明发广场项目用地由中桥组团A-01-02、A-03-01号两个地块组成,由明发集团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发公司”)经公开拍卖取得。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该项目对A-01-02、A-03-01号地块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并按地块指标整体平衡原则设计方案。现项目一期(A-03-01号地块)已经修建完成,并通过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项目二期(A-01-02号地块)正在修建中。由于原土地出让合同对A-01-02、A-03-01号两个地块分别作了单独的指标要求,而明发公司未按照市规委会审议的设计方案及时向原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两个地块纳入同一宗地管理、对指标进行拉通计算,导致项目不符合原出让合同约定,不能满足土地核验及不动产登记办理条件。
本着“尊重事实、解决问题”的原则,推动项目购房户产权办理,我局于2021年7月2日向市政府请示将A-01-02、A-03-01号地块纳入同一宗地管理,对指标进行拉通计算,以明发公司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日期2021年6月17日为估价基准日,按评估价格81.22万元收取该项目改变土地用途(平衡地块指标)土地出让金,市政府于8月24日批复同意我局处置方案。现我局已向明发公司下发缴款通知书,目前明发公司尚未补缴土地出让金。我局已再次督促明发公司尽快补缴土地出让金,补缴后我局将及时完善项目用地手续,并依申请做好不动产登记办证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08 10:45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明发广场一期项目由明发集团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企业正在加快为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目前,企业在对接自规部门完善土地核容相关手续,并同步在开展税收清算工作,待完成后即可提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08 11:24

网友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工作人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城南明发广场项目用地由中桥组团A-01-02、A-03-01号两个地块组成,由明发集团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发公司”)经公开拍卖取得。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该项目对A-01-02、A-03-01号地块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并按地块指标整体平衡原则设计方案。现项目一期(A-03-01号地块)已经修建完成,并通过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项目二期(A-01-02号地块)正在修建中。由于原土地出让合同对A-01-02、A-03-01号两个地块分别作了单独的指标要求,而明发公司未按照市规委会审议的设计方案及时向原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两个地块纳入同一宗地管理、对指标进行拉通计算,导致项目不符合原出让合同约定,不能满足土地核验及不动产登记办理条件。
本着“尊重事实、解决问题”的原则,推动项目购房户产权办理,我局于2021年7月2日向市政府请示将A-01-02、A-03-01号地块纳入同一宗地管理,对指标进行拉通计算,以明发公司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日期2021年6月17日为估价基准日,按评估价格81.22万元收取该项目改变土地用途(平衡地块指标)土地出让金,市政府于8月24日批复同意我局处置方案。现我局已向明发公司下发缴款通知书,目前明发公司尚未补缴土地出让金。我局已再次督促明发公司尽快补缴土地出让金,补缴后我局将及时完善项目用地手续,并依申请做好不动产登记办证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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