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宜宾 » 叙州区 » 赵场街道芝麻村土地赔偿标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拆迁 投诉】赵场街道芝麻村土地赔偿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1 17:18 已回复

征地补偿标准宜宾市叙州区综合地价是56900。而当地村上并没有给我们签订征地合同,未告知征地的核算明细。当地村委会给的说法是19123/亩的土地加上16.5/平的农转非等于1亩地的地价,也就是30121.9/亩。这个金额和宜宾官方公布的每亩地价相差这么多是合理的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赵场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8 14:45

舆情中心:
关于赵场街道芝麻村群众反映土地补偿标准的舆情告知书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宜府通﹝2020﹞1号),2020年1月1日起新启动实施的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按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计算补偿。赵场辖区内征收土地按照宜宾市叙州区片区综合地价56900元/亩进行计算,区片综合地价的40%为土地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的60%为安置补助费。
被征地失地农民的安置采用社会保障方式。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依法被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的70%和全部安置补助费用于支付失地社会保险安置人员社会保险费用、创业补助金和生活教育补助费等,剩余3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恢复发展生产。
即2020年1月1日起新启动实施的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按社会保障安置,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计算按1亩为单位,计算方式为:1、土地补偿费=1亩×56900元/亩×40%×30%=6828元,剩余土地补偿费的70%和全部安置补助费用于支付社保安置费用;2、青苗按2040元/亩计算补偿;3、户外建筑构筑物按2000元/亩或者按实清点计算补偿;4、山林竹木等补偿考虑坡度系数等原因,以征收土地面积扣减建设用地后的面积上浮一定比例(控制在30%以内),标准按7500-9000元/亩(其中:90%按9000元/亩,10%按7500元/亩)进行补偿。
以上四类补偿费用由征地拆迁中心划入村组集体账户,由集体分配到户。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赵场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8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