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宜宾 » 江安县 » 江安县石峰乡前政府工作人员拖欠农民工工资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求助】江安县石峰乡前政府工作人员拖欠农民工工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酒保  2021-09-11 17:12 已回复

各位领导:

       您好,实在走投无路了,才来求助政府。事件起因,我父亲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2014年我父亲在江安县石峰乡接了一个建筑工地的活,完工后工资原本应该在2015年结算清楚,但工程老板一直拖到2020年也不肯结算剩余的7万工资,该工程老板是石峰乡前政府工作人员刘让军。2020年初我和我父亲一起到石峰乡找到刘让军,请求对方结算剩余的7万余元工资,但对方蛮横不讲理,原话是“总之没钱,你要有本事你就去告,告得了我,我就给你!”至此,我父亲只得委托律师起诉对方,起诉后对方因个人名下无相关财产,无法强制执行,一直拖到今天未处理,但是起诉期间,对方曾通过律师联系我们,说愿意先结算2万,后面再慢慢结算,我们没有同意,这足以证明对方是有财产的,了解刘让军的人都知道,他的个人财产早已转移到他儿子名下,他儿子在江安县城和石峰乡各有一套房,另有一台奔驰车。律师和法院让我们提供他转移财产的证据,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有什么能力找到证据?这些工作难道不该是法院和相关部门处理吗?我只在去年从天眼查上面查到迎安镇有刘让军的一家养殖场,那么是否可以强制变卖该养殖场,结算拖欠我们的工资?请求政府为我们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安县人民法院 迎安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7 11:35

王白南: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事进行核实调查,并同县法院沟通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核,来电反映的刘让军,不是石峰乡前政府工作人员,且在迎安镇范围内未兴办有相关养殖场。2012年迎安镇下湾村(现通过村建制调整改革合并为民主村)启动新村聚居点建设,刘让军承担了聚居点(农户自筹自建)房屋建设项目,2015年至2016年你的父亲王祖怀通过与刘让军协商参与了该聚居点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刘让军未按相关约定足额支付王祖怀工程款,经多次协商、协调仍有7万余元未结算。
王祖怀在多次找刘让军结清剩余款项无果后,于2020年10月向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法院已受理,已进入司法程序处理。


迎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7日

江安县人民法院针对王白南在“问政四川”留言的内容,通过本院政治部(督察室)电话2622815向留言人王白南进行了回复,留言内容涉王白南父亲王祖槐与刘让军劳务合同纠纷的执行工作情况,已引导王白南及王祖槐依法申请执行或恢复执行申请,已告知留言人本人该案的执行法官周先华联系方式,引导留言人及申请人与执行案件承办人联系,同时,涉案件的申请方应当依法履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义务。


江安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7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