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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多个手机举报投诉六年等来了一份受理告知书 !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1 07:16 已回复

举报投诉六年等来了一份受理告知书

原告:卢正金:住四川泸县牛滩镇坳田村四社39号,身份证号码,510521196703028293,联系方式:13982408475。

被告:官学良,担任四川泸县红旗煤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13608283337。

诉讼请求:请求部门处理被告立即足额支付原告,工伤期间的工资、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赔日止。

事实与理由:1997年至2013年5月原告在被告单位井下工作,原告诊断为尘肺叁期,认定为工伤残叁级,原告诊断尘肺前,平均月工资为5966.33元,应计算原告享受的待遇。原告而实际享受的待遇仅仅只有,终止劳动合同,被告支付16000元,伤残津贴每月支付1699元等,原告不服不停的请求足额赔,但被告拒不赔,2016年底牛滩镇政府解决,用困难补助,每月支付2600元,伤残补助金支付伍万元。

原告认为,工伤应受法律保护,工伤应当清赔。被告躲避原告、拒不足额赔的行为,构成违法,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原告维护其合法权益,特根据《工伤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向贵门提起本诉,恳请贵门查明事实后,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牛滩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14 09:0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老公卢*金工伤没有获得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待遇的相关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阅有关资料和询问你老公本人,证实2016年底双方已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是按照政策计算,由企业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万元;二是按照政策规定,由企业足额缴纳你本人职工医疗保险;三是鉴于你本人患病及家庭困难,同意每月发放2600元困难补助金。你夫妻双方同意上述解决方案,从2017年1月起,双方也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你本人当时也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到各级部门上访,并放弃与该事项有关联的所有权利。该信访事项已于2017年5月12日结案。因此,你反映问题不属实。
如有疑问,请与泸县牛滩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830-657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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