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施书记您好!我是大运会拆迁安置对象,我们被安置在龙泉驿区红咏花园,相关部门在并没有向我们公示安置房户型和面积的情况下被迫提前抽房,相关部门通知的是不抽房就停过渡费,我们抽了房在今年8月看了样板房,户型偏小,设计有缺陷,官方解释是有公摊,可是在安置房中109平方,公摊就26平,套内才82平初了墙体就只有72平,龙泉的所有的安置房使用面积没有比红咏花园还小的,我们大部分都是农民出生,文化程度有限,我们自认为遵纪守法找区政府解决问题却还要接到派出所和社区的警告电话和约谈,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恳请施书记体察民情,为民做主。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公安分局调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民警与您电话联系是对您进行法律政策宣传,要求您合理合法维权。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18日16时32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经区住建局核实,红咏花园项目执行《成都市龙泉驿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龙府发〔2015〕10号)“由征地单位提供每人35平方米的基本住房建筑面积”进行安置(按照《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目前红咏花园项目套一建筑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套二建筑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套三建筑面积不小于105平方米,符合安置要求。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9月17日14:20通过电话告知与您,您表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