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凉山 » 西昌市 » 工伤赔偿检举投诉状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就业 投诉】工伤赔偿检举投诉状 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09 17:04 已回复

工伤赔偿检举投诉状(范本)

原告人:姚史斌,男,住四川省宁南县新华乡横山村7组27号,联系方式:18808140481。

被告单位:遂宁市博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佳琼,联系方式:0825—2250166。

诉讼请求:请求有关部门处理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的工伤,享受的待遇,总金额188380元解除借款1万3千元赔日止。

事实与理由:原告2020年5月13日在被告的工地在《四川省西昌市长安社区的色学府天骄》的工地上受伤,入院诊断为跖骨骨折住院20天,2021年2月26日住院5天取钢板医疗自费7500元,7月26日鉴定为工伤残拾级。

按照2020年四川省全部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74520元,平均月工资为6210元,计算原告享受的待遇:工伤期间的工资11个月、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10个月、伤残补助金7个月等28个月×6210元、住院护理25天1天220元、交通食宿自费500元等,原告向贵门多次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请,但被告拒不赔。

原告认为,工伤应受法律保护,工伤应当清赔。被告躲避原告、拒不赔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法,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根据《工伤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向贵门提起本诉,恳请贵门查明事实后,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有关部门,具状人:姚史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5 10:40

网友:
您好!您诉求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您之前在遂宁市博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西昌市长安社区金色学府天骄工地上受伤,公司拒绝支付188380元工伤待遇。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您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及劳动能力鉴定书后,多次与公司协商工伤待遇相关事宜,但公司均不予支付,您以信访件形式,请求相关部门依法支持其追索188380元工伤待遇的请求。
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了解了该信访事项后,电话告知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如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程序开庭审理。您可向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追索工伤待遇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将依法受理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局将继续与您沟通,并指导您正确有效维权,您也可以通过电话:0834-3204324与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联系。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