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本人于2021.5.3从崇州大划镇东鑫诚信人力送到成都富士康深圳佳润驻厂签订合同应聘富士康,
合同写明同工同酬+7,购买成都社保。
佳润却违约合同,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
期间多次找佳润协商都拒绝购买社保,让我尽管去投诉
找到富士康,富士康也不管。
找过劳动局 劳动局管不了 让我找社保局
社保局说也管不了 因为劳务是深圳的
让我去深圳社保局,
我在成都找的工作 现在让我从成都到深圳去找社保局
成都离深圳2000公里
他们就是明目张胆的违背劳动法 不给员工交社保
员工又不能来回跑上四五千公里,
就是吃定了我们!
现在不知道怎么办,难道真的要去深圳投诉吗?
希望领导帮帮忙处理下,指导下!感谢!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核实,根据《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信访维稳举报投诉经办管理工作规程》第五条规定,若被投诉单位为其他区参保,应前往对应社保机构进行反映。经调查,您未有在高新区参保记录,您的社保参保地为四川东鑫诚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崇州分公司,编码1014569,建议您向崇州市反映处理社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