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自然规划局和峨眉山市拆迁办拆迁房子流程不合规不合法,我们数次和以上二个单位沟通目前要求家中老人所签协议不合规合法要求退证退协议遭拒绝。目前拆迁正式流程都没有走,拆迁方案征求才开始几天还没有到30天,正式评估价格都没有出来。就以各种承诺各种说法让家中老人签字,后面所承诺的补充协议房屋外的公摊的赔偿在协议签字后就变卦不承认。相当于变相欺骗失去公平性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由于整个拆迁流程的不合法不合规产生了言行不一致矛盾加深。政府的拆迁我们支持但不是采取隐瞒说一套做一套来达成目的。
亲爱的网友:
您好,您投诉峨眉机械厂不按法律法规流程征收问题已收悉,经我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拆迁流程问题
您反映的拆迁流程不合规不合法问题。关于征收流程,我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均是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于 2021年4月20日,开展调查登记,在调查登记过程中,住户反映此处房屋为单位分房,证载面积不符,所有住户申请重新测绘并同意按照重新测绘的结果确定房屋产权面积。我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随即组织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在部分住户见证下,对房屋进行了现场测绘并对测绘数据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无被征收人提出异议。在被征收人同意情况下于2021年5月7日,由被征收人投票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开展房屋价值评估工作。房屋价值预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前期入户收集意见情况拟定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8月24日逐户送达,并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对房屋价值预评估结果一并进行了告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征求意见期间,被征收人可以按照方案规定标准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所有被征收人均是按照实测确认的房屋产权面积和预评估结果陆续自愿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
二、关于房产证和土地证归还问题
按照《峨眉山市名山南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十二条 第一款“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交征收部门”用于后续工作开展。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