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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个人医保转回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09 10:21 已回复

领导好!我之前在无锡缴纳的社保(缴社保里面含医保每月缴)现在因为养育小孩回了老家。社保医保都转回了老家。暂时没工作 社保医保只能个人名义缴。我的医保8月已经停缴原因是巴中是30岁开始缴纳医保,就算我在外地转回也要把30到我现在年龄的费用补齐大概要几万块钱。不明白怎么会是这样的处理方式。我现在是缴呢要多交几万 不缴呢我在外地缴纳的已经转回了巴中平昌。只是平昌这边还没处理。那这个钱不是白缴纳了吗?请问有更合理的缴费方式吗?现在已经9月了我已经断了一个月了会对我有哪些影响呢?能尽快合理解决一下吗?盼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昌县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8 13:41

网友:
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第一章六条、第二章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年限不得低于20年”“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职工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其在原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连续缴费年限仍不足本市最低连续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转入时全市上年度全部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一次性清算补缴。个人账户余额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因此,你在原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加上医保关系转入本市后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止的合并参保年限仍不足20年的,必须在职工医保关系转入时按照全市上年度全部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一次性清算补缴。
2.根据《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第一章九条规定,“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6个月以内申请恢复缴费的,须补缴其中断期间(领取失业金期间除外)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因此,你在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进行申请补缴的,其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感谢你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若需进一步了解清算补缴金额及其具体政策,请提供个人基础信息。咨询电话0827-6230995、6232532。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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