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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关于锦江区三圣乡驸马村1组、3组等拆迁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09 10:18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锦江区三圣乡驸马村村民,请领导在网页上正面回答我们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个人问题,而是普遍现象。

     1、锦江区三圣乡驸马村1组、3组在2018开始征地拆迁按照国家的拆迁政策,政府应该先给我们把安置房修好以后,才做动迁工作,现在都已经过去3年多了,锦江花园就挖了地基修一会停工修一会停工,请问农民什么时候才能回到自己的家?

     2、锦江区驸马村的拆迁政策和天府新区龙泉等地区比较,他们的拆迁老房屋是有经济补偿的,驸马村拆迁的房子为什么没有经济补偿?

     3、社保在成都很多地方都是每个人都买15年,锦江区则是按照年龄比例来买, 超过16岁后,满2年买一年的社保。虽然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但是差距也是非常大的。政府拆迁肯定是让老百姓过得更好,可现在土地也没有了,以后生活保障也没有了。

     4、政府拆迁工作人员都说不管你是先拆迁还是后拆迁,政策都是一样的,实际情况并不是,先拆迁的为什么补偿金额会少很多?我们这个地方都是老百姓,都是靠种地打工的,挣辛苦钱的。政府难道不应该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3 15:42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三圣街道办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锦江花园修建问题
经咨询相关单位,锦江花园项目前期受控规调整、地铁控制线管控、建设规模变更等因素影响,建设时间变更为2021年7月—2024年9月。
目前,锦江花园安置房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1年7月进场施工。为早日让拆迁安置群众入住新房,兴锦发展生态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
2、关于征地拆迁补偿问题
农房的拆迁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2000〕第78号》每人35平方米进行住房安置。农房附着物的补偿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2000〕第7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9号)进行测算补偿。
3、关于社保安置问题
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保安置,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 31号)规定执行。
4、关于拆迁标准问题
我处拆迁补偿均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2000〕第7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9号)等政策文件执行,不存在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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