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关于高新南区人才公寓二批次剩余房源销售政策迟迟未下发。在次肯请尽早发布。此外,关于政策有如下建议:
1、为了公平公正,政策应有延续性,剩余房源销售不应取消针对人才的优惠;
2、高新西区自愿选择三种租售方式在南区应有针对性修改。因高新南区作为成都经济发展桥头堡,地理位置优越,应最大限度发挥人才公寓作用,杜绝资源浪费!而租售不同权,租赁无法发挥房屋落户、上学等功能。恳请购买优先;
3、按照成都新房销售政策,刚需为先。但人才公寓只认夫妻一方是否有房,也就是说家庭房产在一方名下,另一人仍可享受人才公寓,这与上级政府刚需优先,家庭为单位的认购政策不符,在此建议无房家庭优先。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咨询高新区人才公寓第二批次销售的问题,目前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尚未开展第二批次销售,未公布相关销售政策,建议您关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相关人才公寓销售公示公告。
感谢您的建议,高新区将进一步征求人才意见,对人才公寓项目的户型配比、安居方式等方面进行进一步优化,做好人才安居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10日11时19分拨打电话与您联系。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电话:028-8535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