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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建言】关于衔接公安交通部门允许各种电动车上牌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刘先生liu3179  2021-09-08 10:47 已回复

尊敬的四川省经济信息化厅主管领导:你们好!现在四川省境内各种电动车销售很多,为广大老百姓出行带来方便,也为国家及四川省的经济发展带来商机,同时也为四川省环境保护带来好处,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当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与燃油汽车一样也有交通管理的问题。现在,有些电动车能上户,但有些电动车不能上户,导致有些老百姓购买的电动车上户难。据说属于有些电动车生产厂获得工信部批准生产,但没有纳入公安交通部门上户目录,所以,无法上户。建议,四川省经信厅能否加大工作力度主动联系四川省公安厅,在四川省境内把所有电动车(二轮、三轮、四轮)都纳入上户目录,哪怕是上非机动车也行。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3 16:4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衔接公安交通部门允许各种电动车上牌问题》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已就电动车上牌问题主动对接公安厅,现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地车管所在进行电动车(包括两轮、三轮的电动摩托车和四轮的电动汽车)上牌时,要求产品必须在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目前,工信部已于公安部进行了公告数据信息共享,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已通过公安部同步到各地车管所上户目录,所有取得公告的电动车产品,经查验后均可正常上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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