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成都龙泉驿区东安湖拆迁的农民 当时的拆迁补偿协议 注明是一个人补偿35个平方的住房 3个人可以拿一套三的房子 在安置房已经抽签完毕后 才给我们公示了样板房 套三的室内使用面积71.5公摊面积达到33.5接近一个人的补偿平方了 71.5还只是是图纸计算面积 拆迁时支持国家建设 但是安置房的缩水让我们无所适从 区政府的领导回复 我们这是符合国家标准的 我们必须无条件接受 顶着国家最高上限标准划线 算不算算计老百姓 希望领导能实事求是的了解我们的难处 还我们被过多公摊的住房面积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红咏花园项目执行《成都市龙泉驿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龙府发〔2015〕10号)“由征地单位提供每人35平方米的基本住房建筑面积”进行安置(按照《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目前红咏花园项目套一建筑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套二建筑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套三建筑面积不小于105平方米,符合安置要求。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9月13日上午10:45通过电话告知与您,您表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