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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户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07 21:45 已回复

相关领导你好,我是东升街道龙桥社区的居民。我们的房子是自建房并没有拆迁,但是办理的有房产证,上面是夫妻二人的名字。由于我们感情不和,导致离婚了,按照房产证上各占50%的份额。我想问我现在能单独办理一个户口吗?就在这处房子上。因为我们协议离婚各自一半房子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0 15:27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立即责成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通【2019】40号)文件规定:第十三条、[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按以上政策,您和其前妻户籍在同一住房上只能立一个户。因您未留下联系电话,故无法与其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建议您可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查询成都市入户政策,也可拨打双流区政务中心电话:85817006咨询。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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