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秋季入学合同签订的学费是9800元,伙食费男人580元/月女生550元/月,现在学费是l4977元/年,伙食费男人695元/月。请问学校可以随意调整学费标准吗?入学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我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上传的截图显示“从2012年7月1日起”,应为9年前成都东星航空旅游专修学院学生生活费标准。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于2018年,2020年起根据物价增减幅度,该校已调整了生活费标准,且学生入学时自愿选择就餐方式(食堂集中就餐或自行用餐),学生及家长均签字确认。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经发改委审批、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详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川发改价格〔2018〕34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新增普通专科拟2021年招生专业学费备案的复函》,该校严格执行此收费标准,并未有乱收费行为。
若您对该校收费仍有疑问,可致电该校财务室,咨询电话:028-35060564。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