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新兴镇井坝村1组村民,拆迁安置房屋已分得5套,但镇府仅交付2套房屋,其余房屋政府拒绝交钥匙。拆迁过程中政府存在多种违法行为:1.拆迁安置方案未公示,安置房修建方案未公示;2.房屋分配程序不合法,房屋分配违反公平公正原则;3.违法违规收取费用:中央明确规定不得收取水电气开户费等费用,但村民结算时,政府强制收取水电气开户费等,并将责任推卸给建设单位;4.未分得全部安置的农户,拒不交付已分房屋的钥匙,如本人家庭9人,共计7套住房,已分得5套房屋,政府拒不将已分得的5套房屋钥匙全部交付。本人及家庭成员多次找黄书记要求交付钥匙,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本人家庭9人,其中三人上学,一个上幼儿园,一个上小学一年级,一人就读大专院校,一人眼盲且患有严重糖尿病,高龄老人2个,岳母需要照顾病人、老人,仅本人夫妻能工作,还要负责上幼儿园和小学的子女的接送,家庭经济负担巨大。法律规定拆迁不得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井坝村拆迁以租代征,农户养老保险未解决,本人家庭积极配合政府建设,但却越拆越穷,还连已分得的房屋的钥匙都拿不到。再如此下去,恐难以度日。本人要求天府新区政府调查并严肃处理新兴正拆迁违法违纪情况,将本户已分得房屋钥匙进行交付,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房屋交付问题,经向村委工作人员核实,您户由于未进行房屋及附属物结算,因此未予交付剩余房屋,考虑到您的家庭情况井坝村已先交付您两套房屋居住,建议您前往村委进行相关结算,结算完成后补齐房款交付剩余房屋;另外,此项目实施细则在户代表开会时已发放到各户,签订搬迁协议的时候也是各户签字确认,细则中明确以搬迁户所提供的户口本为准,一个户口本可以免一套水电气安装工程费,余下的套数均按职能部门核定的价格缴纳安装工程费;房屋的分配是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进行选房。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9日11:00电话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