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社保局的领导你好?我2001年在公司上班,2008年公司给办理城镇职工社保,2015年转入个人城镇职工缴费,2021年农村为我办理征地社保,请问我购买的城镇社保能与征地社保合并吗?能合并怎么办理呢?谢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人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成办函〔2019〕69号)规定:被征地农民入社保坚持即征即保、分类施保,实现征地补偿、参加社保、享受生活补贴等政策衔接,与促进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结合。
2021年9月7日,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对您的问题做出了解答。
社保咨询电话请拨打:12333。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