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您好!在万般无奈才求助您,因特高压我经过我的房顶须要拆迁,今年元月份县上,镇上和村上的领导一起给我量了房子,并要要求我找一处宅基地,好给我审批,并且我也找了,镇上和村上的领导也同意我修房子,我在二月份开了工,不知为什么三月份镇上的领导下来叫我不要干了,说要等手续审批好了才可以开工,当时也停了工,这一过就是半年多了,为什么过了那么久都审批不下来,我在镇政府也问了几次,他们说在耕地不能建房子,问题是当时您们镇政府和村上同意我在那里建房子,现在我在那里也投资了十多万了,现在才说不能修房子,尊敬的领导我该找谁?望各位领导早一点给我解决。谢谢!
曾先生: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上关于“我要我的宅基地”的问政,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建住宅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严禁未批先建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建房,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6日
(泸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管理股电话:0830-818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