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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检举控告:相关部门充当违法利益链“保护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04 21:53 已回复

属地于2000年前后陆陆续续地方政府为了规避法律规定的审批手续以及土地征收税费,以招商引资的名义,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征用老百姓基本农田进行修建厂房出租。通过低价租用老百姓土地用来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至今!鱼龙村辖区内几十亩基本农田已经彻底改变了性质!现为商业建设用地,此区域几十亩基本农田改变性质是否经过省市政府报批,经国务院审查批准?
控告一:前鱼龙村干部勾结原龙桥镇府,进行利益输送,违法侵占集体资源(荒芜河堤河坝面积约五亩)修建永久性住房以及厂房至今 无人问津也无人查处,此处土地权属也涉嫌倒卖!自从2019年举报以来:属地责任单位新都区自然资源局以及新繁街道办历答复以敷衍包庇,弄虚作假给予形式主义回复流程!
回复版本1:由一个所谓的人叫陈某龙与村委签署所谓租赁协议,(据悉:此人为原村主任之子,当初也就18.9岁)版本2:由付某琼与村上签署协议,(据悉:此人为原村支书老婆,当时时任村会计!)版本3:此处属于建设用地,准许建设!版本四4:此处属于未批先建!下面附件部分回复截图一并上传,以此为证!(各级信访部门均可查阅历次举报详细记录)!
控告二:位于鱼龙村四社辖区,九齐木业所在区域,同属于鱼龙村集体基本农田,九齐木业在此建厂租赁使用,但此区域土地有7亩地在九齐木业老板(徐某勇)个人名下所有!由原龙桥镇政府相关人员以及鱼龙村委炮制勾结非法倒卖村集土地七亩,此问题举报后,相关部门回复结果:20001年,九齐木业老板与鱼龙村委签署“土地征用协议”!“土地征用协议”!“土地征用协议”!
至于其他文本材料,音频,视频材料,我处暂保留移交给中央几大部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06 10:20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转交给相关业务部门调查研究中,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咨询建议进行回复。
感谢您对成都规划的关注和支持!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8 13: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检举控告:相关部门充当违法利益链“保护伞””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前任村干部非法侵占集体土地(河滩河坝)修建住房厂房”的问题
经查,该宗地位于新都区新繁街道新龙桥社区16组(原鱼龙村4组),由付龙琼与鱼龙村村委会签订租用协议,面积约5亩。经套合新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2014年完善修订版),该宗地为允许建设区且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
二、九齐木业租赁区域7亩被非法买卖的问题
2001年12月6日,原鱼龙村村委会与九齐木业签订《协议书》,将该村7亩土地交由新都县九齐木业有限公司用于新办家具项目。经套合新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2014年完善修订版),该宗地为允许建设区且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
三、关于金莱迪公司用地的问题
经查,该宗地位于新都区新繁街道新龙桥社区16组(原龙桥镇鱼龙村4组)。2001年闽龙石棉厂与原龙桥镇鱼龙社区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并建成厂房。2014由成都亚凯服装有限公司整体租用,2020年成都亚凯服装有限公司将临路房屋租与成都金迪莱有限公司使用。经套合新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2014年完善修订版),该宗地为允许建设区且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
四、关于“唯美玻璃区域,由原来承租方,台资企业,搬离此处后遗留下来的厂房以及建筑等设施被村上进行倒卖”的问题
经查,该宗地位于新都区新繁街道新龙桥社区16组(原鱼龙村4组),面积约63亩,2007年台资企业搬离后,将其修建的房屋和设施进行转让,鱼龙村村委会并未进行倒卖。经套合新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2014年完善修订版),该宗地为允许建设区且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
五、关于鹏发绿岛后面鹏发幼儿园用地问题
经查,该宗地位于新都区新繁街道新龙桥社区16组(原龙桥镇鱼龙村4组),系租用土地。经套合新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2014年完善修订版),该宗地为允许建设区且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
上述5宗地均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并修建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根据《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六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市违法建设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和重大复杂违法建设案件的协调、查处工作。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本条前三款所列负责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行政机关,统称为查处机关。”的规定,若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建议向属地政府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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