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定水镇以前作为一个依靠西河,以渔业为生的一个地方,父辈以前基本依靠捕鱼作为家庭唯一收入来源,现在国家为了环境生态发展,对长江及长江支流开展了十年禁渔期,对于这一政策,我们是支持的,但是对于之前以捕鱼为生的渔民来说,就相当于失业,国家对于这种渔民是不是应该有就业上的考虑或者是补偿?我问了我爸,说有人来登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你们是不是应该政策得跟上,给以前的这些渔民一个很好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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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一是国家对渔业捕捞实行限额制度和捕捞
许可制度,并于 2006 年开始实行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根据相
关制度及政策要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我县捕捞许可证名额
99 名,我县已于 2008 年办理满 99 个捕捞许可证。二是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农业农村部实施“三证合一”改革,将原合 法有效的内陆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合并为一本“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我县于 2016 年 10 月底前 完成了全部换发证工作。三是合法有效的渔民身份是指渔民、 渔船等信息录入在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中,渔船每年必须 年检合格,证件必须年审有效。 享受退捕转产政策需具备合法有效的“内陆渔业船舶证 书”且渔民、渔船等信息在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中可查。我县有 99 户、196 名建档立卡渔民具备享受该政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