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眉山片区 » 关于村民私自占用同村居民耕地,用来扩宽村道的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求助】关于村民私自占用同村居民耕地,用来扩宽村道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04 11:54 已回复

各位领导好,我是仁寿县北斗镇村民,同村一户村民因为自家改建房屋,需要在院内种植大型树木,因此需要大货车运进村里。但是原有的村道比较窄且有急弯,该村民就想占用在弯道处本属于我家的耕地,用来扩宽道路方便运货。由此产生几个疑问点:
1,在目前严格保护耕地的政策下,村民能用耕地做非农相关的用途吗
2,该村民如果占用我家的耕地扩宽道路,以后国家收回耕地时面积就会比以前登记的少,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国家是直接找扩宽路的村民,还是找我家拿回被道路占用的面积?这种情况还会产生哪些纠纷?
3,如果在答应占地的情况下,补偿标准是自己协商还是可以参考眉山市政府征地标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北斗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06 17:57

您好!我是北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根据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宽度小于8米的农村道路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村道建设用地可由村民自治方式协商解决,补偿标准可以自行协商。如果仍未解决,可以跟村委会或者政府商讨协调共同解决问题。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