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6月1日前购买成都新都区123平米住房一套,请问可以通过购房落户成都吗,几次去新都政务大厅咨询都说不可以。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针对您咨询买房落户问题),通过电话联系您了解到,您于2016年6月1日前购买建筑面积123平米左右商品住房,产权人系您与您配偶共同共有,但您二人均未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因此暂不符合“购房入户”政策,建议您关注微信公众平台“成都公安微户政”查阅成都市现行入户政策,按照符合条件的政策办理入户事宜。
以上情况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9月9日13:16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