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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学校未缴纳在校工作一学期的公积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03 17:3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从2019年9月在平昌县西南大学第三实验学校任职数学教师,由于家庭原因在2021年1月22日离职回贵州,离职协议上写了要给我缴纳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31日的五险一金,本人于2021年3月询问过学校人事主任他说遗忘了,后面8月底之前补,8月底打电话给主任,主任直接让我联系校长,多次联系无果,发短信无回应。与相关部门联系查询后公积金2020年8月-2021年1月的公积金未缴纳,希望领导帮帮我,感激不尽,希望领导帮帮忙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西南大学第三实验学校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09 10:31


匿名网友:
您好!
针对您留言反映的情况,我校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学校2020年寒假离职人员均已按规定购买” 五险一金”。若还有疑问,请到学校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9983659778。
祝您工作顺利!

巴中西南大学第三实验学校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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