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营山县回龙镇金竹村三社村民,因我社有一条二十年未用的农田支渠现正在施工修建,在我们村民未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现施工方已将我们的土地乱挖,土地上的树木也随意砍伐了,我们问施工方的回答是,这个不用陪付的,注(我们这些土全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叫我们找村上,可村上的回答又叫我们找施工方,这条支渠的修建费用这么大,又起了多大的效益,这次改建了又能不能通水,这些土地是不是随意可以破坏,树木是不是可随意砍伐,青苗树木有没有合理的陪付,望有关部门和领导关注一下。谢谢!!!
网友:你好!
镇村两级干部多次上门对涉及到的农户开展解释工作,将群众诉求及时反馈给幸福水库管理局,回龙镇将积极协助幸福水库管理局处理此事。
营山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