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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关于成都市海滨村拆迁协议面积的解释
2021-09-02 10:53:09
已回复

尊敬的市领导,       成都市成华区青龙乡海滨村2014年拆迁协议里的面积写的是套一建筑面积42(含楼梯间),套二建筑面积70(含楼梯间)。现在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希望领导能帮忙给出明确解释,谢谢。 1. 建筑面积(含楼梯间)的具体解释,包含哪些面积。这个协议是和拆迁办签的,但是拆迁办一直在让施工方解释,施工方却按照商品房的定义在解释。所以存在歧义,望领导明确解释。 2. 建筑面积(含楼梯间)的实际案例,如东林景忆、西林豫府都是只的套内面积,并没有包含其他面积,所以希望领导确认是否能按照这些例子理解。 3. 如第2条不认可,那么请问为何不认可?同一个村同一份拆迁协议却出现了不同的赔付方案,是否有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本身房屋的面积已经在拆迁过程中受到压缩,不希望再次被压缩,房子越拆越小,那么还有拆迁的必要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龙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1-09-17 0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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