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8月18日投诉资中翡翠园三期3栋一单元1701.1704在顶层违章搭建,由于业主有熟人在资中执法大队,19日上午 执法大队来贴的整改通知书 ,下午就私自撕掉 继续施工 ,本人连续两天电话通知执法大队 ,都没来处理!现在已经搭建好 !执法大队回复的是19日来执过法,还请有关部门严查,是来走过场吗???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城管综合执法局不严执法”的问题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一、调查情况、2021年9月13日,我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负责人带领3名执法队员再次开展实地核查。经核查:水南镇翡翠园三期3栋1单元1701、1704业主在顶楼现浇屋面,已现浇完工。二、处理情况(一)2021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发放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公告》,并要求当事人于2021年9月15日前自行拆除。(二)根据《内江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需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认定是否属于违法建设,我局正在联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认定。(三)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认定后,我局将依照其规划认定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感谢您的来信,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资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5511962。